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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材: 定期报告对应时点之外的股东人数不属于规则规定的强制信息披露范畴


【资料图】

有研粉材(688456)09月0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您好,请告知一下公司最新的股东人数?

有研粉材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定期报告对应时点之外的股东人数不属于规则规定的强制信息披露范畴。为了保障全体股东的公平知情权,公司选择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期末时点的股东人数信息。感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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